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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实施方案

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

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全省农机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06年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下达的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工作,特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如下,望各实施区参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农业节本增效、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中心目标,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线,突破水稻育插秧机械化为重点,通过试点的示范、引导及辐射作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发展水稻生产机械化,提升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主要目标

建立培训示范点,探索出不同品种、不同地域的标准化育插秧技术规范。通过试点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梯度推进,逐步将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在我省推广普及。

三、实施地点:

实施地点选择在我省水稻主产区的信阳、南阳及沿黄两岸种植面积不低于10万亩的水稻大县。具体地点为:商城县、淮滨县、信阳平桥区、固始市、罗山县、桐柏县、原阳县、封丘县、濮阳县、范县、开封顺河区,共11个县(市、区),其中罗山县为农业部试点。

四、实施规模及内容

(一)实施规模

全省11个县(市、区)共建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点31个,新增步行式插秧机31台,完成机插秧面积2300亩。对去年有基础的商城、固始、罗山三县(市),计划每县(市)建立5个示范点,对购置育秧示范设施和试验样机进行补贴,每个示范点育秧规模满足向100亩示范大田供秧,每县(市)新增插秧机5台,完成机插秧面积500亩;对于新建的8个县(区),计划每县(区)建立2个示范点,购置育秧设施和试验样机,每个示范点育秧规模满足向50亩示范大田供秧,每县(区)新增插秧机2台,完成机插秧面积100亩。各县(市、区)要通过试验、示范,总结出有地方特点的标准化育秧技术操作规程和育插秧技术规范。

(二)技术内容

1、水稻机插秧软盘(双膜)育秧技术水稻育秧技术是从工厂化育秧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低成本简易化育秧方式。操作程序为:顺次铺盘(铺打孔膜)→匀铺床土→补水保墒→精量播种→匀撒覆土→封膜保墒→盖草→揭膜炼苗→秧苗管理→起秧机插

2、水稻机插秧整地机械化技术水稻大田栽前耕整,是水稻高产栽培技术中一项重要内容,一般包括机械耕翻、灭茬、晒垡、施肥、碎土、耙地、平整等作业环节。机插秧采用中、小苗移栽,对大田机械耕整地质量和基肥施用等要求相对较高。要求田块平整无残茬,高低差不超过3CM,泥脚深度小于3CM;泥浆沉实达到泥水分清,泥浆深度5~8CM,水深1~3CM。

3、机械插秧技术就是采用高性能插秧机代替人工栽插秧苗的水稻移栽方式。

4、水稻机插秧田间管理技术机插秧的水稻大田生长发育规律和手插秧大体一致,但也有自身的特点。为此需在了解常规人工栽插水稻的基本生育进程及规律基础上,掌握机插稻的生长发育特性,并采取相应合理的管理技术措施,实现机插稻的高产稳产和优质。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涉及软盘(双膜)育秧、机械移栽、机械化整地、田间管理技术,环节多任务量大,需要行政部门强有力的领导和农业部门的密切配合。各县要分别成立项目领导组和实施组。领导组由抓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农机局局长、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实施乡的领导为成员,主要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关系协调、研究布置各阶段任务,保证资金及育秧设备、种子、农药、插秧机等物资供应。实施组以农机部门为主,吸收农业部门科技人员及试点种植大户、农机大户参加,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编印宣传材料,搞好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示范宣传,组织项目实施。实施组要分工包点,各负其责,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制定实施方案,层层落实任务

各县要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发到乡、村、组广泛进行宣传,并根据省局下达的任务(见附表一),把实施面积、增加机具台数及培训任务等分解落实到乡、村、组,逐级签订合同。按照合同分工,逐村、逐户落实任务。目前水稻育秧季节迫在眉捷,各地要抓紧时间做好农户的思想发动,积极筹备资金,按照《河南省农机补贴目录》选购插秧机,按照农艺要求,选购种子、化肥、育秧设备等物资,保证不误农时,项目顺利实施。

(三)建立健全技术体系,抓好关键技术的落实

各地要农机部门要积极和农业部门相结合,坚持农机、农艺技术协调发展,优势集合。一是建立农机和农业部门的合作机制。吸收农艺人员参加项目实施组,按照小组分工,包乡、包村、包点,共同做好插秧机的选型购置、软盘(双膜)育秧、大田耕整地、机械插秧、田间管理等关键技术的落实。完善与现有的插秧机、联合收割机作业标准相衔接的标准化育秧技术规范。二是要在试验研究水稻机械化育插秧共性技术的同时,进一步深化对品种、熟制等个性方面的技术研究,解决稻麦地区茬口与育秧时间的矛盾。进一步提升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应用的质量和效果,促进水稻生产机械化可持续发展。

(四)广泛开展宣传培训

一是加强对县、乡(镇)和村级农业、农机技术干部的重点培训,为扩大宣传、搞好技术服务,提供人力资源。二是要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分期、分批对水稻种植大户、农机大户和科技示范户及农户开展技术培训,力求用户掌握和应用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三是要引导插秧机生产企业直接面向农民机手开展技术示范服务,发挥企业在培训推广方面的作用。四是各地要借助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采用现场会、制作发放技术专题片、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为推进水稻插秧机械化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全省年完成编印技术、宣传资料5500份,召开不同规模的现场会33次,办培训班33次、培训2500人次,其中:每县年培训200人次,召开现场会不少于3次,印发资料500份。

(五)搞好服务,探索长效机制

各地要依托农机大户和各种形式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建立示范点,通过项目扶持引导他们购置水稻生产机械化育插秧机具,培育机械化育插秧大户、农机合作组织、协会、专业服务公司等。各县在育秧和插秧大忙季节必须抽出足够的技术人员包村、包点,组织有机户同农户签订作业合同,以合同的形式把机手有服务对象、作业任务、作业质量、作业时间、收费标准落实下来,尽可能作到统一种子、统一育秧、统一机插、统一管理,以规模化服务和跨区作业为方向开展社会化作业服务,建立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应用的长效机制。

(六)多方争取资金

目前机械化育插秧技术还处在推广的初级阶段,政府的支持推动显得尤为重要。各地要配合项目的实施,积极争取多渠道的投入,要把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培训示范作为投入重点,将水稻插秧机列为各级政府的购机补贴行列并予以倾斜,支持、引导农民和各种渠道资金对水稻插秧机的投入,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为水稻插秧机械化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七)管好用好项目资金

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项目资金是省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只能用于育秧示范设施、样机购置或样机购置补贴、培训、宣传等科目,不得用于管理费等其他开支。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挤占、截流此项资金。各市、县对经费使用要加强管理,并于2006年底前编制资金使用决算表上报省农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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